当前消息!铁西区、大东区、沈北新区跨区小升初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3-06-14 09:56:00 来源:沈阳百姓一家亲

注意!

铁西区、大东区


【资料图】

沈北新区教育局发布

小升初升学普查须知

非常重要!

2023年小升初跨区(市)铁西区升学普查须知

普查对象、时间及方式

普查对象

现就读于外区、外市地的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或者已办理延缓入学的往届小学毕业生,且监护人(一般为学生父母)拥有铁西区户籍或房产;或者监护人为外来居沈工作人员,并在沈阳市无房无户,但具有铁西区居住证(或居住证领取凭证)。

普查时间

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

普查方式

1.2023年小升初跨区升学登记报名填报入口有三个,分别为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APP和沈阳政务服务网站。

“辽事通APP”图标

“辽事通APP”下载二维码

“沈阳政务服务APP”图标

“沈阳政务服务APP”下载二维码

“沈阳政务服务网”图标

2.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材料不能提交或需要提供更具体的说明材料时,请您不要着急,于6月15日——21日携带必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咨询地点现场进行登记咨询,将由工作人员为您提供帮助。

咨询地点:铁西区教育局(北二西路与重工北街交叉路口,办公楼一楼大厅)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24—25127485

普查登记必要说明

1.监护人具有铁西区户口、房产(或只具有其中一种)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房证、学生户口簿。

如父母离异,请同时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如一家有多套房产,只能以一处房产报名,不允许重复报名。

如已购买房产但未取得房证且已经办理入住的,需提供已备案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

如父母无房,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可在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APP上下载并打印。如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要提供证明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

②学生出生证明。

③社区居住证明(升学依据的房或户所在社区开具,并写明小区名称或楼盘名称)。

其中,房户在兴顺街道神瑞社区兴顺街以西的,请社区开具居住证明时标注“神瑞社区兴顺街以西”;房户在兴顺街道文化宫社区、长春社区的,如果隶属十一路以北,请社区开具居住证明时标注“文化宫社区十一路以北”“长春社区十一路以北”。

④学生的毕业学校名称、学号(沈阳市内为12位)、全国通用电子学籍号。

2.监护人为居沈工作人员且在沈阳无房无户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生户口薄。

如父母离异,请同时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按照抚养人的房户条件办理。

②学生出生证明。

③社区居住证明(租房所在社区开具,并写明小区名称或楼盘名称)。

④父母双方居住证(租住地派出所开具)。

⑤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或沈阳市房地产大厦开具,或在“沈阳政务服务”APP上下载并打印)。

⑥学生的毕业学校全称、班级、学号、全国通用电子学籍号。

1.请务必上传社区居住证明。

2.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外省、市回铁西区小升初报名的,若因特殊原因错过填报,请于7月28日之前携带必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铁西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3A楼807室)现场报名登记,咨询电话024-25127485。

3.监护人须如实、准确填报各项信息,上传的材料将由公安、房产、民政等部门进行后台核验。如果后台核验结果中发现有隐瞒、伪造等行为,将取消学生录取资格,记入学生诚信档案,教育局保留对家长的责任追究权利。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二次核验,二次核验的具体时间等待电话通知(监护人1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跨区、跨省市的小升初录取通知书领取信息,请关注“铁西区教育局”公众号,一般在8月末公告,或短信通知到监护人1,请您耐心等待。

4.若孩子为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请携带通行证、护照、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社区居住证明等必要材料到铁西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线下办理小升初跨区(市)升学。

5.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不能入学的,需携带市级以上医院诊断及房、户必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于7月24日——28日到铁西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关于开展2023年大东区小升初跨区(含外省市来大东小升初)升学登记工作的通知

依据沈阳市《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小升初跨区升学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大东区小升初跨区登记具体方式公布如下。

登记时间:6月15-21日

登记方式:使用“沈阳市小升初跨区升学登记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

2023年沈阳市小升初跨区升学登记填报入口有三个,分别为“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APP、“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家长可以根据实际选择任一入口,选择报名区县,并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号、毕业学校及班级、房产编号等信息并上传社区居住证明。

线上报名期间,大东区教育局设立线下咨询点(教育局113室),家长可带好相关材料进行线下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如下: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大东区教育局地址:大东区工农路32号

沈北新区2023年跨区小升初(含外省市来沈北小升初)普查工作的通知

一、网上登记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5日9:00----6月21日17:00

注:学生信息网上填报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学生信息,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安排线下核验。具体核验时间请关注“沈北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二、登记普查平台

登记填报入口有三个,分别为“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APP、“沈阳政务服务”网站。

(详见第六项:网上普查操作流程)

三、普查条件

1.有沈北新区已实际居住房产,期房不在普查之列(无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入住通知单、各项生活缴费单据即视为期房)

2.有与父、母同户的沈北新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注:直系亲属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3.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

4.因学位紧张,七中沈北分校优先安排“房户合一”,即孩子和父母(双方)的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一致。

5.只有沈北户口无实际居住房产的回避学位紧张学校,实行区域内统筹。

特别提示:本市外区户口且在沈北无实际居住房产的不在普查之列。

四、入学普查提醒

(一)按时参加普查。在学区划分方案公布之后报名的,不享受学区待遇,实行全区统筹,请家长严格遵守普查时间。

(二)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学生信息。如通过市教育局入学平台数据比对,发现有瞒报、伪造现象,将取消学生学区内学校录取资格。影响孩子入学等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并追究家长法律责任。

(三)网上填报信息时不需要提供社区居住证明,提交时如有提示,请直接点击“确认”即可;外省市在沈北无房无户的需要提供派出所开的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四)自2019年9月起,对于学位紧张的街道,每套住宅自登记上学之年起,6年内只提供1个小学公办学位,3年内只提供一个初中公办学位(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五)正式确定的《2023年沈北新区新生入学学区划分方案》在7月末至8月初将于“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需要现场核验时,请准备如下材料:

(现场核验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对应的入学类型依次排序)

(一)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并取得房证: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2.房产证(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双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现场核验时提供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5.学生出生证明。

(二)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期房不可用)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2、3、4、7页,预售合同复印7、8、12、13页、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现场核验时提供当日房屋查档证明纸质版(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5.学生出生证明。

(三)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2.认购书和安置协议、缴费收据、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如房屋所有人为父或母单独所有,要求学生户口必须在房主户上,家长需提供结婚证;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四)只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户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与父、母同户。如果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

2.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3.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五)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和户口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含租住沈北新区公租房、廉租房住户):

1.学生户口簿(复印学生页、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2.父母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租房协议。

4.学生出生证明。

5.如果是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供“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包含社区、街道、区、市住房保障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盖章审批手续。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或使用“沈阳政务服务”APP进行查询并打印)。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

关于对“沈阳政务服务”APP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

六、网上普查操作流程:

七、网上普查填报咨询:

网上填报时如遇特殊问题,请电话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新城子地区学校:

89869871 18842657043

虎石台地区学校:

67855659 67855727

道义、正良地区学校:

88926848 88312605 88103686 89601880

辉山地区学校:

13904041581 89869018

清水台区域:

蒲河区域:

兴隆台区域:

财落区域:

来源: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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