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消息丨通州这里崛起地铁站+大商场!因商业楼高度增加,有居民反对!
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3日期间,我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对嘉华国际新城二期(9号地)37#非配套商业楼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为期15日的网上及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网上留言反馈意见60条。经梳理,反馈事项共计10类,其中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内的反馈事项5类,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的反馈事项5类。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方意见
(资料图片)
1.关于新建37#非配套商业楼与北侧36#住宅楼间距及是否存在占用内部道路的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项目与36#楼不能太近且不能占用现有围墙内部通道面积。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次新建37#非配套商业楼设计图纸中北侧距36#住宅楼最近距离19.50米,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的要求,我司严格参照标准对37#非配套商业楼进行设计,与北侧现状建筑物的间距均能满足1.7倍的建筑间距系数,本次设计方案符合对建筑间距的要求;
9号地原项目审批时未对37#商业楼设置围墙,因先期住宅部分已建设,考虑到37#非配套商业楼未建设,为保证小区内部管理故对场地进行临时施工围挡,待商业部分建成后临时施工围挡将会被拆除,依照本次37#商业楼设计图纸,临时围挡拆除后未对小区内部道路进行占用。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3.对北侧建筑物日照及隐私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37#非配套商业楼建设完成后可能对北侧36#住宅楼的日照、隐私造成影响。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关于建筑间距相关规定,建筑间距系数按照1.7倍计算。北侧36#住宅楼对应37#非配套商业楼建筑高度为11.4米,建筑间距应为19.38米,本次37#非配套商业楼与北侧住宅实际最小间距达19.5米,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我司已委托设计单位使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清华日照分析软件进行了日照分析,根据日照分析结果,该项目按拟建方案建成后,周边现状住宅楼的日照条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第关于生活私密性间距要求,应在设计中注意避免出现对居室的视线干扰情况,一般最小为18米。本次37#非配套商业楼距离北侧36#住宅楼实际间距为19.5米,私密性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信。
4.关于建筑高度相关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建筑高度问题,项目之前批是24米,现在增加到30米,不同意调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0)第0179号)中建筑限高30米,本项目方案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建筑限高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关于项目货运卸载和垃圾收集位置问题
公众反馈意见:项目货运卸载和垃圾收集的位置要设在项目地下内部。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采纳小区业主意见,我司考虑到周边均为现状住宅,且紧邻城市主干路,结合城市形象的角度本次货运卸载和垃圾收集统一设置在地下二层。
我局意见:根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建设单位意见属实,采纳双方意见。
二、不属于我分局职责范围意见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地铁噪音补偿问题。
建设单位意见:本次申报37#非配套商业楼和地铁M101号线不是同一个项目,因地铁施工及地铁运营噪音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补偿费用不由我司承担。
我局意见:本次公示是针对嘉华国际新城二期(9号地)37#非配套商业楼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上述内容不在本次公示征询意见范围内。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早前消息显示——
珠江国际城南侧闲置空地为嘉华国际新城二期(9号地)项目内的待建地块,东临潞苑东路,南临潞苑南大街,属潞邑街道管辖。
目前建设单位正在按照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化完善建筑设计方案,拟与M101地铁龙旺庄站西北象限出入口一体化设计建设,打造一处商业综合体。
通州分局会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时序,尽早实现项目周边居民亟需商业、休憩及娱乐场所的愿望。
车站地上建筑物效果图如下(非最终版本)
M101线共设14座车站,龙旺庄站将与规划R1线、S6线的远期三线换乘站。
作为轨交上盖的商业项目,龙旺庄站地上商业综合体项目,也将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形成集居住、酒店、商超、办公于一天的成熟片区,促进所在区域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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